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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支持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国债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委、相关集团(总)公司:
   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拟继续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充分享受中央扶持政策,请你们抓紧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征集北京市旅游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委、旅游局:
  为加快北京旅游服务业发展,提高旅游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促进旅游服务业成为首都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根据丁向阳副市长“投资北京、双轮驱动”的指示精神,北京市政府拟在北京旅游发展大会期间,举办北京旅游项目推介会。为做好这次旅游项目推介会,市发改委和市旅游局委托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北京)具体负责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北京市2008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2008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08] 14号)精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委托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组织2008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1811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申报2008年下一代互联网业务试商用及设备产业化专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局(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局:  
   为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合理安排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根据《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财建[2006]318号)(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现就2008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征集我区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打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请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并于2008年7月18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手续完备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海淀区发改委企业服务科。
   
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创业风险投资备选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创业风险投资备选企业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1218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推荐2008年创业风险投资备选企业,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以及《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8年第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6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以及《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申报2008年第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新一代宽带及网络通信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301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申报2008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8]301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申报2008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2007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17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07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177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申报2008年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06〕106号)精神,我局编制了《2008年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于10月底前报送至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邮编:100088)。
   
2008年海淀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依据
  《海淀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06]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海淀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07]89号)(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利用欧洲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用欧洲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项目的通知》(发改外资〔2007〕2188号)转发给你们。该项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和其他污染物排放,请按照通知要求,于12月15日前将有意向使用贷款的项目向我委申报。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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